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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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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课程背景:
2017年7月11日,肖捷部长签署第87号财政部令,公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对于所有政府采购领域的从业人员而言,都迫切地需要适应新的规章环境。
课程收益:
u了解87号令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等;
u掌握87号令的重点修订条款以及落实对策;
课程时间:2天, 6小时/天
授课对象: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从业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评标专家等)
授课方式:实战讲授+案例分析+小组研讨+情境演练
一、出台背景
1.修订的必要性
2.修订的历程
1)第一阶段
2)第二阶段
3)第三阶段
二、修订原则
1.避免与上位法(《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冲突
2.细化和补充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3.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三、主要调整
1.激活邀请招标
2.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权责对等
3.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4.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5.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1)质次价高问题
2)低价恶性竞争问题
3)遏制暗收回扣
四、重点条款
1.第一章 总则
1)立法依据
2)适用范围
3)公开和邀请招标定义
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内控机制和禁止行为
7)确定项目属性
8)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
2.第二章 招标
1)采购人自行招标要求
2)采购需求的确定
3)设定最高限价
4)招标公告主要内容
5)邀请招标
6)资格预审公告
7)公告期限、公告媒体
8)资格要求、评审因素
9)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0)联合体投标
11)招标文件内容
12)资格预审文件
13)摆样评标
14)投标有效期
15)招标文件售价
1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禁止性要求
17)标前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8)保密规定
19)澄清或修改
20)终止招标
3.第三章 投标
1)投标人定义
2)同品牌多投标人的处理
3)响应
4)投标文件密封、送达、签收
5)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撤回
6)分包
7)公平竞争、投标人禁止性规定
8)串通投标
9)投标保证金
4.第四章 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
2)开标人员
3)开标程序
4)开标记录
5)不足3家情形
6)资格审查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8)评标委员会职责
9)评标委员会组成
10)评审专家来源
11)评标委员会人数不足
12)符合性审查
13)投标文件澄清
14)评标程序
15)评标方法
16)最低评标价法
17)综合评分法
18)评标报告
19)投标文件错误修正
20)拒绝过低报价
21)评标争议处理
22)评标委员会成员禁止行为
23)投标无效情形
24)特殊情况处理
25)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26)评标现场组织
27)重新评标
5.中标和合同
1)采购人确认
2)中标公告
3)改变中标结果和放弃中标
4)合同签订
5)政府采购合同
6)验收
7)履约验收
8)采购档案
6.法律责任
1)采购人的法律责任
2)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3)影响中标结果的处理
4)民事责任
5)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律责任
6)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7.第七章 附则
1)特别规定
2)名词解释
3)其他
五、其他常见问题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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