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
课程时间:2天
开课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课程性质
合同制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和法律表现。合同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规范着市场主体的行为,确认市场竞争规则,维护着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合同法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其他法律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教学目的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员系统掌握合同法学基本理论体系并对合同法的各项具体制度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具备较为熟练地运用合同法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合同法》课程说明
(一)教学内容
本课程是系统讲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我国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法的调整对象、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以及买卖同等15种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
本课程的前导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后续课程有: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二)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序
| 内 容
| 备注
| 1
|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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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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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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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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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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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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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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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第八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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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第九章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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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第十章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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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第十一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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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第十二章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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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第十三章 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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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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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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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第十七章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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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第十八章 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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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第十九章 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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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第二十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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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第二十二章 委托合同、第二十三章 行纪合同、第二十四章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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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上编合同法总则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教学要点: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了解我国的合同立法体系,懂得合同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内容:合同概述、合同法的概念地位作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要求:掌握合同订立的程序,懂得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的法律规定及意义,掌握合同的形式、合同格式条款及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
内容: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的条件、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订立的特殊形式、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教学要点:掌握合同效力的概念,懂得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基本规定;区别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正确认识和处理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内容:合同效力概述、合同的生效要件、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教学要点:懂得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掌握合同履行中关于抗辩权与合同保全的有关法律规定。
内容:合同履行概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保全、情势变更制度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
教学要点:懂得合同担保的概念、特征,掌握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担保形式的基本规定。内容: 合同担保概述、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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